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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在“七一”前开展慰问党员活动的通知
来源:龙岗区民营工委 作者:龙岗区民营工委 发布时间:2010年6月12日 关键词:“七一”慰问党员、通知 浏览:340

各辖属党组织:

为关爱“两新”组织党员,帮助解决实际困难,我委拟于“七一”前开展慰问党员活动。区民营工委辖属党组织中,已转入正式组织关系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确定为慰问对象:

1、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;

2、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,药费开支多,欠债数额大的;

3、本人因工伤或车祸等原因致殘,仍坚持工作,工资收入较低的;

4、党员直系亲属先天残疾,丧失劳动能力,一家三、四口人靠一人工资维持生活的;

5、单亲家庭,本人收入低,赡养老人、抚养子女任务

重,生活困难的;

6、本人工资低,子女上大学,学费生活费数额大。家庭负担重的。

请各党组织要实事求是,认真调查核实情况,以确保生活有困难的党员能够及时得到党组织的帮助,并将困难党员基本情况(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入党时间、工作生活经历、家庭成员情况和主要困难,字数120-150字,特困党员要特别注明,并报送住址和联系电话)于6月18日前上报区民营工委办公室。

附:龙岗区“两新”组织困难党员登记表

联系人:古利萍 联系电话:28948120 传真:28949276 邮箱:www.lgmygw@126.com

龙岗区民营工委办公室

2010年6月12日

龙岗区“两新”组织困难党员登记表

填报单位:制表日期:年月日

姓名

性别

籍贯

民族

出生年月

文化程度

入党时间

转来正式组织关系时间

户口所在地

(原)工作单位及职务

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

党员个人主要困难情况

家庭成员

情况

党支部意见

(盖章)

年月日

党委(总支意见)

(盖章)

年月日

区民营工委

审批意见

(盖章)

年月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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